詹姆斯法蘭柯導演的《大災難家》因為劇本糾紛遭告
詹姆斯法蘭柯(James Franco)自導自演的《大災難家》(The Disaster Artist)在今年金球獎入圍了最佳音樂喜劇類電影,並拿下音樂喜劇類電影最佳男主角,也入圍了奧斯卡金像獎的最佳改編劇本項目。然而因為劇本糾紛,前幾天有位名叫萊恩穆迪(Ryan Moody)的男子對詹姆斯法蘭柯的製片公司提起訴訟,萊恩穆迪曾於2013年擔任詹姆斯法蘭柯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開設課程的助教。
依據萊恩穆迪的說法,當時詹姆斯法蘭柯要求萊恩穆迪改編《The Disaster Artist: My Life Inside the Room》(即《大災難家》原著),並要求劇本初稿需於2013年11月前完成。到了2014年3月,萊恩穆迪雖持續在編寫劇本,但詹姆斯法蘭柯告知萊恩穆迪已決定由其他人接手撰寫劇本。之後詹姆斯法蘭柯及其製片公司開始與萊恩穆迪協商劇本初稿的版權讓渡事宜,最終萊恩穆迪同意以僅5000美元的費用讓渡劇本初稿的版權。
萊恩穆迪聲稱會以低價讓渡出售版權的原因是製片公司曾承諾會給予他《大災難家》助理製片的職銜,且會讓他擔任另部與《大災難家》製片預算相近名為《On the Bus》的電影的導演及編劇,另製片公司代表也威脅如果拒絕讓渡出售版權,未來將不再與他進行任何合作。然而雙方簽約後,萊恩穆迪卻被告知《On the Bus》的製片預算將被縮減為5萬美金(《大災難家》的製片預算約為500-1000萬美金),且萊恩穆迪發現自己並未在《大災難家》被提供如先前承諾的職銜,是故憤而提告。
內容來源:LA Times